2016年9月5日 星期一

女子豐胸支付17萬未見效告美容院 法院判被告退4萬余元

女子豐胸支付17萬未見效告美容院 法院判被告退4萬余元
  中新網寧波7月30日電(記者 何蔣勇 通訊員 尹杉)浙江省寧波一女子為豐胸,三年支付了17萬元,感覺沒效果,要求美容院將剩餘的服務費用退還,但被美容院一口拒絕,無奈之下,一紙訴狀將美容院告上法庭。30日,記者從寧波鄞州法院獲悉,該院一審判決被告退還原告服務費用4萬余元。
  29歲的寧波姑娘小娟(化名)是周圍朋友公認的小美女。可是小娟卻一直對自己的身材感到不自信,每次看著鏡子里的自己,總覺得美中不足:「要是胸部能夠再豐滿一些穿衣服一定更好看,氣質也會不一樣。」
  2012年2月,小娟來到寧波一家美容院諮詢。美容院老闆熱情地向她介紹:「我們都是針對顧客的不同需求提供個性化的私人定製服務,而且美容師都是有著多年經驗的,很多來店裡做的顧客都已經達到理想的效果。」小娟聽完很受鼓舞,再加上這家店在寧波地區開有多家分店,便很爽快地先預付4萬元,開始享受美容院的服務。
  美容師對小娟進行推拿與按摩,再以一些美容產品輔助,並對小娟解釋:「中醫按摩的原理主要是藉助外力手法疏通經絡,調理內循環,進行胸部塑形。比起那種通過手術填充矽膠等方式,中醫按摩的方式更加安全,效果更持久。」小娟覺得美容師的介紹十分專業和科學,對這家美容院更加信任。
  就這樣小娟在這家美容院連續做了三年的豐胸項目及一小部分的美容瘦身項目,前後一共支付17萬元的費用。期間,小娟覺得自己並沒有發生變化,幾度想放棄,皆被美容師以「中醫見效本來就慢,要堅持才有效」為由給勸回,又繼續在美容院消費。
  截至2015年初,小娟一共去了美容院100餘趟,但是發現自己的胸部和三年前的一樣,覺得按摩毫無效果,終於失去耐心,要求美容院將剩餘的4萬余元預付款退還,卻被美容院一口拒絕。幾經協商無果,小娟將美容院訴至鄞州法院。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原告雖然在接受服務前預付款項,但未辦理過預付卡,雙方也未明確約定預付款的使用期限及用於特定服務項目或特定產品。原告作為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權利,被告應當根據原告接受的服務和使用的產品實際結算,並退還剩餘款項。
資料來源:news.sina.com.tw/article/20160730/18090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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